澳門大學副教授利天佑(Francisco José Leandro)日前在《中國日報》撰文稱,中國在上世紀50年代提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歷久彌堅,如今中國又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全球治理指明方向。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歷久彌堅
文章指出,1953年,周恩來總理在接見印度代表團時第一次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1954年,周恩來總理訪問印度和緬甸,分別同兩國政府發表聯合聲明,確認并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5年,萬隆會議在中國、印度、緬甸共同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提出了十項原則。1970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關于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系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其中包括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內容,標志著這些原則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其在世界范圍內的演變對多國外交關系產生巨大影響,特別是對上世紀40年代到60年代擺脫殖民統治實現獨立的主權國家。時至今日,各國仍然遵循這五項原則,謀求發展、團結、共處、合作共贏。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正當其時
文章進一步分析稱,在當代國際關系背景下,我們應當賦予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新的時代內涵,讓它發揮更大作用。
近年來,中國倡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這完全符合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并為全球治理指明了方向。
文章最后強調,世界各國積極參與全球倡議,踴躍開展經貿、人文交流,這正是踐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有力體現。
(編輯:嚴玉潔 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