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葉中(武漢大學副校長、教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我國現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進程中制定、遵守和實施的好憲法。它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因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為我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奠定了憲法根基,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為堅定道路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道路問題是關系黨的事業興衰成敗第一位的問題,道路就是黨的生命。”9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緊緊依靠人民,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實際和時代特征相結合,獨立自主走自己的路,歷經千辛萬苦,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之所以正確、之所以能引領中國發展進步,關鍵在于我們既堅持了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又根據我國實際和時代特征賦予其鮮明中國特色。在當代中國,堅定道路自信,就是要深刻認識和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創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中國共產黨登上歷史舞臺后,在推進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高度重視憲法和法制建設。我國現行憲法正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探索并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產物和集中體現,是一部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我們理當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充滿自信,這既是中國人民對于自身革命、建設、改革歷史和偉大勝利的自信,也是中國人民對于自己所選擇的社會發展道路的自信,有著深厚的歷史根基。同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發展成果,為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提供了根本法制保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為堅定理論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高度重視理論的作用,增強理論自信和戰略定力”,“在理論上不斷拓展新視野、作出新概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堅持和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凝結了幾代中國共產黨人帶領人民不懈探索實踐的智慧和心血,是黨最可寶貴的政治和精神財富,是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理論表現,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行動指南。正如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是指導黨和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正確理論。”在當代中國,堅定理論自信,就是要深刻認識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是指導黨和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正確理論。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正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指導下的實踐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最高法制表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之所以是一部管用的好憲法,主要原因就在于其堅持了正確的理論指引,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行動指南,深深根植于我國實際。眾所周知,任何一種憲法都必須立足于本國的實踐基礎,并與國家和民族命運緊密相連,才能得到有效實施。倘若不顧本國實際情勢,勢必會陷入南橘北枳、邯鄲學步的境地。這就離不開正確理論的指引。但在世界立憲史上,由于受錯誤理論指導的影響,一些國家的憲法文本不同程度地存在脫離實際、實踐基礎薄弱的問題,導致其憲法即使勉強制定出來,也無法與現實產生對接而成為空中樓閣,最后為歷史所否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發展成果,使其由黨的指導思想上升為國家意志,為堅定理論自信奠定了憲法根基。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以憲法保障使我們的理論更加自信。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為堅定制度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在中國建立什么樣的社會制度,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面臨的一個歷史性課題。為解決這一歷史性課題,中國人民進行了艱辛探索,最終選擇了社會主義制度。事實充分證明,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而照搬西方資本主義制度的各種方案,都不能完成中華民族救亡圖存和反帝反封建的歷史任務,都不能讓中國政局和社會穩定下來,也都談不上為實現國家富強、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我們將社會主義制度確立為我國的根本制度,并在總結社會主義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逐漸探索并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踐充分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有力地保證了人民當家作主,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了制度保障。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經濟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等具體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堅持把國家層面民主制度同基層民主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堅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符合我國國情,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點和優勢,是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在當代中國,堅定制度自信,就是要堅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鮮明中國特色、明顯制度優勢、強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進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來抽象評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國政治制度模式。”世界上也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憲法,適合本國國情、為本國人民所衷心擁護的憲法就是好憲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依托,植根于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偉大實踐,是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制定和實施的憲法,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和中國氣派,是中國人民建設法治國家的根本法制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開辟了一條發展中國家運用立憲和行憲方式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路徑,形成了有別于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發展道路,不僅有效解決了中國問題,而且為解決人類問題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與此同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載入憲法,不僅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涵,也為堅定制度自信提供了憲法根基和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為堅定文化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文化自信是更基礎、更廣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如果不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自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就會失去靈魂和精神家園。在當代中國,堅定文化自信,就是要深刻認識在5000多年文明發展中孕育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黨和人民偉大斗爭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積淀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正是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為文化內涵和內在支撐的憲法。它既有中華民族5000多年文明歷史所孕育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基因,又體現了黨領導人民在革命、建設、改革中創造的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內在要求,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文化特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之所以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為文化內涵和內在支撐,是因為憲法本身并不是獨立于文化之外的東西。如果沒有相應憲法文化的培育,只通過照搬照抄等簡單移植的方法,將一國憲法落地于另一國,只能導致水土不服的局面。因此,我們必須加強憲法文化建設,通過培育和增強公民的憲法意識,形成自覺遵守、自覺維護憲法的公民自覺。同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不斷確認和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發展成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繁榮發展提供堅強的憲法保障。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載入憲法,為我們進一步堅定文化自信奠定了憲法根基。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憲法實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具有顯著優勢、堅實基礎、強大生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憲法,既充分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發展的重要成果,也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奠定了堅實的憲法根基。我們應深刻理解憲法文本的精髓,嚴格實施憲法,真心尊崇憲法,以憲法凝聚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社會共識和時代偉力。
《光明日報》( 2018年12月03日 11版)